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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浙江上半年消费投诉 六分之一与网红经济相关
  • 2018年07月21日来源:浙江在线

提要:省工商局近日发布的《上半年消费诉求情况分析》显示,上半年全省工商(市场监管)部门共受理消费诉求37.6万件,其中投诉18.3万件,举报4.5万件,咨询14.8万件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.2亿元。

省工商局近日发布的《上半年消费诉求情况分析》显示,上半年全省工商(市场监管)部门共受理消费诉求37.6万件,其中投诉18.3万件,举报4.5万件,咨询14.8万件,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.2亿元。

据统计,受理的37.6万件消费诉求来自互联网、来信、来电、来人等多种渠道,其中通过互联网提交14.7万件,占39.1%;通过传统热线电话提交20.1万个,占53.5%。从消费方式看,线下实体消费诉求13.8万件,占36.7%,同比下降7.5个百分点。线下实体消费诉求占比不断下降,反映出实体消费环境持续向好,与“放心消费在浙江”行动深入开展密切相关。

其中,教育培训类投诉增长较快。上半年全省接到教育培训类投诉1136件,同比增20.2%。其中,早教、幼儿托班投诉占33.5%,其次是运动健身会所投诉占25.8%。主要反映无证无照经营、经营者关门停业、擅改教学老师、未营业先发卡、教学质量不佳等。由于“教育”和“培训”概念交织,兼有预付卡消费方式,教育、商务、文化、市场监管等多个职能部门执法重叠,亟需明确部门职责,建立教育培训市场分类监管机制。

此外,网红经济带动的消费投诉趋增。随着网络经济的发展,网红经济日渐兴起。拥有大量粉丝的网红们通过各种直播平台介绍自己的护肤、服装搭配等方法,并借此销售商品。在全省上半年受理的消费投诉和举报中,有近六分之一与网红经济相关。主要反映的问题有直播内容夸大宣传、质量问题、商标侵权、成交量作假等问题。从消费者维权角度看,鲜有消费者会事先录像取证,同时很多网红只是起了类似于明星代言人的作用,所推销的商品追溯困难,异地维权成本高昂,需要直播平台自我规范。



责任编辑:严珣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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